十五、和美乡村建设类
(一)乡村振兴(省级政策)
1.政策依据
(1)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厅字〔2021〕44号)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冀办传〔2022〕23号)
(3)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农组〔2023〕5号)
2.支持内容、对象和补助环节、标准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支持对象为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的县(市、区)。重点支持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创新模式和成熟经验且有代表性的县(区)分别承担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每点按200万元予以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与所承担试点内容相关的农村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
(2)和美乡村重点村奖补。支持对象为省级和美乡村重点村所在县(市、区)。依据《河北省和美乡村建设参考标准》,对各地申报认定的上年度省级和美乡村重点村,按照村庄人口数、建设任务量、项目县工作质量等因素,采用因素法测算、排序分档给予奖补。资金由县级统筹用于县域内和美乡村建设,重点支持项目县开展农村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公共设施项目建设。
(3)和美乡村重点片区奖补。支持对象为2025年新布局建设和持续建设的和美乡村重点片区所在县(市、区)。重点支持项目县在和美乡村重点片区内开展和美乡村建设,根据重点片区内村庄数、项目申报任务量、项目县工作质量等因素,采用因素法测算、分档确定重点片区支持额度。资金重点用于重点片区内农村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公共设施项目建设。
(4)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支持对象为在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中成绩优良的县(市、区)。重点支持项目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县村庄数、人口数、项目申报任务量、工作质量等因素,采用因素法测算、排序分档确定项目县支持额度。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公共设施项目建设。
(5)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补助。支持对象为开展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的县(市、区)。重点支持项目县自愿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农户,按照每户10000元标准补助。各地补助额度根据当地自愿参加装配式农房试点农户数及占新建农房数的比例适时调整。
3.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4.办理流程。按照年度省级申报要求,自下而上,县级组织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综合审核,按程序报审确定拟支持项目内容和任务清单,年内预下达项目资金。
(二)农村厕所改造(省级政策)
1.政策依据
(1)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厅字〔2021〕44号)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冀办传〔2022〕23号)
2.支持内容。农村厕所改造项目资金可统筹用于农村户厕新建、改建,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运输、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粪污治理项目,不再支持公厕建设及公厕先建后补项目。
3.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4.支持对象。全省有农村厕所改造任务的县(市、区)
5.补助环节及标准。根据各地申报任务数测算资金支持额度。一般地区户厕改造每座按500元补助,高寒、深山、困难地区和重点区域每座按800元补助。对2024年超额完成户厕改造和公厕建设任务数,户厕改造按同标准、公厕建设按每座20000元追加补助。对承担改厕试点的县(区),每县按200万元进行补助。
6.办理流程。各项目县采取“工程招标、先建后补”等方式实施,厕所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标准向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兑现补助资金。
(三)原农村农机员、农技员、兽医养老补助(省级政策)
1.政策依据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10日专题会议精神。
2.补助对象。户籍在我省,曾经受聘在原乡镇(公社)农机站(农机管理站、拖拉机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基层兽医站从事农机、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离开岗位后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符合认定条件且完成认定的人员。满足上述条件,截至2016年底满60周岁的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按统一要求规定享受生活补贴;截至2016年底不满60周岁的,从达到60周岁次月起享受生活补贴。
3.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4.补助标准。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生活补贴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标准为每个工龄每月2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
5.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的生活补贴由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按月直接发放。
(1)资金分配。省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全省62个脱贫县2025年“三员”生活补贴资金需求量,对省级补助资金进行比例分配,提前下达62个脱贫县(市、区)财政部门。
(2)县级配套。各脱贫县(市、区)根据本地2025年“三员”生活补贴资金发放需求量,对省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进行自筹。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3)人员核验。各脱贫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严格人员年度核验工作,对需新增或核销的补助对象进行统计更新,形成最终补贴对象名单。
(4)资金发放。各脱贫县(市、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折)通”按月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补贴对象,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在河北省农业“三员”管理平台填报资金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