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油生产保障类
(一)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国家和省级政策)
1.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8号)
(2)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粮油保障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4〕110号)
2.支持内容。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补贴。
3.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
4.补助对象。开展小麦“一喷三防”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
5.补助环节。小麦“一喷三防”所需的作业补贴与药剂、叶面肥等物化补助。
6.办理流程
(1)制定补贴实施方案。各项目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
(2)组织实施。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为组织实施主体,项目要按照当地财政相关要求实施。
①采用“物化”补贴方式。采用物化招标或其他方式,采购小麦“一喷三防”所需的药剂及叶面肥等。
②采用“作业”补贴方式。采用招标、公开遴选或其他方式,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确定有资质的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作为“一喷三防”实施主体,集中开展统防统治作业。
③采用“物化”、“作业”补贴结合方式。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购买社会化服务带药肥作业。
(3)项目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该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查验任务面积、实施效果等。
(4)补助资金支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补助资金支付给开展小麦“一喷三防”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
(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国家和省级政策)
1.政策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油高产大豆推广应用“十百千”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发〔2024〕14号)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轮作休耕、油菜生产和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发〔2025〕13号)
2.支持内容。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根据区域特点选择春播或夏播方式。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模式一般实行大豆播种4-6行,玉米播种2-4行。鼓励各市县在保障净作大豆种植面积不减少的基础上,在玉米田实施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部分市县可探索高粱、谷子等作物与大豆间作或套种,在保障当地粮油面积任务的同时多增加大豆种植面积。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
4.享受对象。主要为承担业务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和农户。
5.补助标准。对承担示范推广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中央按每亩15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适当补助,省级按每亩50元标准进行配套,每亩补贴标准达到200元。资金主要弥补播种、施肥、打药、收获等环节增加的成本。
6.办理流程
(1)分解任务。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级下达各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目标分解到县,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任务清单分解到乡(镇)、村,落实到主体、地块。
(2)制定方案。各项目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
(3)组织实施。各项目县(市、区)结合春耕和夏收夏种,将复合种植任务落实到主体、地块,确保任务落实。
(4)县级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部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查验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等,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
(5)兑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按照财政资金支付制度规定,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实施主体。
(三)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5〕14号)
2.支持内容。以提升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水平为目的,支持开展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运行。在重点支持32个国家级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市、区)基础上,遴选12个代表性强、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的省级重点县予以支持。重点支持玉米、小麦、大豆、油菜等作物,加强种植制度优化、肥水科学调控和全程机械化,同步支持部分县同步开展节水增粮建设。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4.补助对象。主要补助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涉农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技术推广服务组织等,不得与承担部级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任务主体重复。
5.补助标准。国家级整建制推进县原则上每县补助400万元,其他县原则上每县补助300万元。
6.办理流程
(1)组织申报。本着“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县(市、区)申报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打分,确定项目县(市、区)和资金分配。
(2)制定方案。各项目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
(3)组织实施。各项目县(市、区)将粮油绿色高产高效任务落实到主体、地块,确保任务落实。
(4)县级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查验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等。
(5)兑付资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按照财政资金支付制度规定,将项目资金发放至承担粮油绿色高产高效任务的实施主体。
(四)特色产业绿色高产高效(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5〕14号)
2.支持内容。重点用于开展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综合治理试点、老旧果园改造试点和建设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4.补助对象。主要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科研机构等。
5.补助标准。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综合治理每县补贴400万元,老旧果园改造和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每县补贴200万元。
6.办理流程
(1)组织申报。本着“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县(市、区)申报特色产业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打分,确定项目县(市、区)和资金分配。
(2)制定方案。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实施主体、建设内容、资金使用、实施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
(3)方案批复。县级制定实施方案后,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进行审核批复。
(4)组织实施。县级按照批复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保证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5)项目验收。各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做好项目实施总结、项目验收工作。
(6)兑付资金。验收通过后,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按照财政资金支付制度规定,进行资金拨付。
(五)扩种油菜(国家政策)
1.政策背景。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轮作休耕、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4〕7号)安排部署,我省首次列入油菜扩种省份。2025年计划利用提前下达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3000万元,继续开展油菜扩种。
2.任务目标。2025年全省承担全国油菜扩种任务20万亩。
3.资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项目县开发利用冬闲田扩种油菜。本着促进全县油菜面积扩大目的,由项目县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确定补贴办法和补贴对象,优先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油菜扩种任务。鼓励选择一批重点乡镇或行政村开展整建制推进,提升实施示范效果。承担休耕任务的地块同一年度内不得实施油菜扩种项目。
4.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操作方式上,可以采取现金直补,也可以通过购买种子等实物或社会化服务,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采取现金直补方式的实行先种后补,采取购买实物或服务方式的要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亩补助不高于150元。
5.办理流程。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及时公示。协议文本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每亩补贴资金不超过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