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耕地轮作试点
该任务为约束性任务。
(一)实施内容
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
(二)实施条件
淮河以北地区推行玉米改种大豆,兼顾发展花生;淮河以南地区推行冬闲田扩种油菜。试点任务时限为1年。
(三)补助对象与标准
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给予适当补助。凡承担本项目实施的主体,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50元标准进行补助。试点补助资金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统筹解决。
(四)实施要求
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按照与承担试点任务的实施主体签订的试点协议面积,经复核确认并经公示无误后,应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承担轮作试点任务的种植户。
(五)实施区域
亳州市的蒙城县、涡阳县;宿州市的泗县、埇桥区;阜阳市的界首市、临泉县、太和县;怀远县;肥东县;全椒县;霍邱县;芜湖县;铜陵市义安区。
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
该任务为约束性任务。
(一)实施内容
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
(二)实施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计划的通知》(农办人〔2019〕22号)精神,2019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任务由凤阳县小岗村培训基地承接。
(三)补助对象
国家贫困县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党员骨干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创业带头人等。
(四)补助标准
按每人3000元标准,对小岗基地承担8期共800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任务进行补助。
(五)实施要求
以帮助学员转变观念、拓展思路和提升能力为目标,采取“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的培训模式,设置经验传授、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和现场教学4个板块。一是经验传授。邀请优秀基层干部、基地负责人、乡土人才及农口“改革先锋”、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全国十佳农民、往期优秀学员等现身说法,传授农村发展经验、创业精神和脱贫致富心得等。二是专题讲座。邀请政府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解读201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产业扶贫、农业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相关政策。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创业导师等讲授乡村规划、创业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消防安全等课程。三是研讨交流。组织学员结合培训主题,就有关问题开展学员讲堂、研讨交流,通过研讨交流启发思路、相互借鉴,实现共同提高。四是现场教学。充分挖掘各基地的特色优势和精神内核,充分利用基地周边教学资源,学习先进理念,借鉴发展模式,丰富学员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生动实践的直观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