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各市县利用地方财政资金,扩大作业面积,加大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技术推广力度。项目县要成立项目领导组,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积极争取工作经费。要制定切合实际、内容明确、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项目领导组下设实施组和验收组,实施组负责组织实施、资金兑付、档案管理等事项;验收组负责核查验收工作。
(二)加强科学管理。项目县要强化科学监测,要求监测系统厂商做好安装、调试、检修工作,确保作业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传。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县参照《山西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第三方质检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开展第三方质检工作。
(三)加强技术服务。项目县要抓好关键环节,严把作业质量关。要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作业质量。要结合实际制定技术操作规程,明确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安全操作等内容。提倡在秸秆粉碎还田作业后及时实施深松、深翻、旋耕作业,确保秸秆土壤充分混合,加快秸秆腐化。
(四)加强资金监管。项目县按照财务有关规定,会同财政部门强化对项目的监督管理。要加大项目检查、验收与资金兑付等工作的督查力度,杜绝套取、挪用、侵占和截留补助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绩效评估。市农机部门要依据下达各地的作业补助任务和绩效目标,对项目县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考评。项目县农机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通过有效的办法和科学的程序,全面完成项目任务,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附表:点击下载
1.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作业监测记录表
2.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作业人工核查记录表
3.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4.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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