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扩种油菜(国家政策)
(一)政策背景。发展油菜生产是拎稳“油瓶子”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绿色种植制度的重要内容。推动油菜扩种利于稳步提升我国油料产能和自给率,进一步增强我国油料稳定安全供给力。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轮作休耕、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4〕7号)安排部署,我省首次列入油菜扩种省份。2025年计划利用提前下达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3000万元,继续开展油菜扩种。
(二)任务目标。2025年全省承担全国油菜扩种任务20万亩。
(三)资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项目县开发利用冬闲田扩种油菜。本着促进全县油菜面积扩大目的,由项目县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确定补贴办法和补贴对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油菜扩种任务。鼓励选择一批重点乡镇或行政村开展整建制推进,提升实施示范效果。承担休耕任务的地块同一年度内不得实施油菜扩种项目。
(四)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补贴资金重点用于油菜播种、生产环节。项目县可以采取直补方式,也可以通过购买种子等实物或社会化服务,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采取直补方式的实行先种后补,采取购买实物或社会化服务方式的要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亩补助不高于150元。
(五)办理流程
1.分解任务。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任务清单分解到乡(镇)、村,落实到主体、地块。
2.制定方案。各项目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
3.组织实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及时公示。协议文本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
4.县级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部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查验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等,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
5.兑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按照财政资金支付制度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承担任务的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