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国家和省级政策)
(一)政策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油高产大豆推广应用“十百千”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发〔2024〕14号)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轮作休耕、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发〔2024〕7号)。
(二)支持内容。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根据区域特点选择春播或夏播方式。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模式一般实行大豆播种4—6行,玉米播种2—4行。鼓励各市县在保障净作大豆种植面积不减少的基础上,在玉米田实施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部分市县可探索高粱、谷子等作物与大豆间作或套种,在保障当地粮油面积任务的同时多增加大豆种植面积。
(三)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
(四)补助对象。主要为承担业务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和农户。
(五)补助标准。对承担示范推广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中央按每亩15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适当补助,省级按每亩50元标准进行配套,每亩补贴标准达到200元。资金主要弥补播种、施肥、打药、收获等环节增加的成本。
(六)办理流程
1.分解任务。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级下达各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目标分解到县,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任务清单分解到乡(镇)、村,落实到主体、地块。
2.制定方案。各项目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
3.组织实施。各项目县(市、区)结合春耕和夏收夏种,将复合种植任务落实到主体、地块,确保任务落实。
4.县级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部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查验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等,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
5.兑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按照财政资金支付制度规定,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