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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31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内容字号:


附件7

辽宁省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

建设标准

为保障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质量,乡级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应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

一、建设主体

选择装备实力较强、技术应用较好、积极性较高、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粮大户、农机大户承担乡级应用基地建设。实施建设主体须具备与建设要求相应的作业、技术等能力和条件。

二、建设规模

基地应相对集中,实施面积不少于200亩。要保障应用基地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同一地块技术应用再连续实施4年以上。

三、技术应用

基地在秸秆覆盖上应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原则上应以第三档秸秆覆盖标准(60%以上覆盖率)为主。鼓励多采取免耕播种方式,免耕播种应不少于基地面积的30%(不少于60亩)。

四、技术保障

以省、市、县级科研和推广单位为依托,以适用性为基础,在模式选择、技术路线、指导应用、技术培训、宣传引导、应用效果监测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加强对基地的技术指导,实行基地“1+1+2”技术指导方式,即每个基地配备1个技术支撑单位,1位技术指导专家,每位专家每年至少2次赴基地开展现场技术指导。

五、建设目标

1.完善技术应用。明确适宜本区域的保护性耕作主推模式、技术路线和技术措施,制定完善相关技术方案、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内容,有效指导技术应用。

2.完善技术监测。持续开展耕地理化、生物性状、生产成本、作物产量、病虫草害、机具装备及技术适用性等情况的监测试验工作,优化技术措施,提升实施效果。

3.充分发挥示范功能和效果。打造集成果展示、指导培训、宣传推广、技术集成应用于一体的高标准保护性耕作示范应用基地,示范带动乡域保护性耕作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附件8

辽宁省保护性耕作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顾  问:

李天来  中国工程院院士、沈阳农业大学教授

徐振兴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研究员

李洪文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一、专家组成员

组  长:孙占祥  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副组长:张旭东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所研究员

张旭东  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研究员

成  员:樊金鑫  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研究员

汪景宽  沈阳农业大学教授

邢  岩  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研究员

杨  宏  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研究员

王  伟  沈阳农业大学教授

栾军波  沈阳农业大学教授

张  旭  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研究员

高希君  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研究员

解宏图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所研究员

刘  华  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研究员

专家组下设秘书处,负责协调和联络等日常工作。

秘书长:安鹤峰  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二、专家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省内外保护性耕作技术发展情况,提出技术和政策建议。

(二)为我省保护性耕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考核评估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三)开展我省保护性耕作技术攻关研究、模式探索、试验示范、指导培训等工作。

(四)指导保护性耕作整体推进县及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

(五)承担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文章关键词: 辽宁 黑土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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