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此件抄送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署)。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3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