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为依法依规、清正廉洁、公平公正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全面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原则
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增强政策实施的规范、透明、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主体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是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主体。
三、公开内容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重点公开购机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或方案、购机补贴机具范围和补贴额、购机补贴工作制度或规程(实施流程)、购机补贴资金规模和实施情况、购机补贴工作通告及通报、购机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购机补贴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农业农村部农机化管理司要求公开的内容。
四、公开渠道
各级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五、监督考核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评价内容,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不定期对下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
六、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参照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