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确定工作规程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确定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结合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征求产品品目范围
根据农业农村部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征求意见通知,广泛听取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省级农口部门、厅内有关单位对新增和取消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的意见和建议。
二、汇总、整理意见和建议
省农机推广总站负责汇总、分类整理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厅农机化处。
三、提出补贴产品品目初步意见
厅农机化处召开处站联系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并形成拟新增和取消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的初步意见。
四、厅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议并形成送审意见
厅农机化处向厅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的初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意见。
五、厅务会审定并形成最终意见
厅农机化处将厅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议后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范围送审意见提交厅务会审定。
六、对外发布公告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及时发布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