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函〔2020〕11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推进依法依规行政,高效、廉洁、规范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农业农村厅对有关制度、规程、流程进行了梳理、完善,已经厅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
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受理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举报工作规程
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确定工作规程
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额确定工作规程
5.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调整工作规程
6.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7.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8.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评制度
9.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制度
10.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11.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12.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涉嫌违规问题处理流程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2日
附件1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重大事项决策,提高政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结合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决策事项
1.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政策;
2.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
3.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或调整方案;
4.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额;
5.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的重大事项;
6.对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的惩处;
7.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二、集体决策形式
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会。
由厅务会议决策的事项按农业农村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职责
1.审定农机购置补贴阶段性实施指导意见(方案)和工作制度;
2.审核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
3.审定、调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家库;
4.审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种类范围、分类分档和补贴额及其调整建议方案;
5.研究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和风险防控措施,审定市(州)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评价结果;
6.研究决定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措施和处理意见;
7.研究决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四、集体决策程序
(一)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按工作职责行使决策事项。厅农机化处负责召集组织有关会议,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研究。
(二)相关人员在会上详细介绍集体决策事项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及有关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
(三)参会人员发扬民主、认真研究讨论、积极献计献策,经充分讨论后形成集体决策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决策过程要认真做好记录,重要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四)集体决策形成的意见和建议报厅或处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集体决策纪律要求
(一)承办集体决策事项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改变决策结果。
(二)参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纪律,严禁将集体决策过程和未执行事项泄露、告诉给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