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市场营销
(一)建设内容
贯彻落实打好“八场硬仗”工作要求,有力有效促进“陕农优品”消费,支持培育提升国家级精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动“陕农优品”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组织“陕农优品”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拓展流通销售渠道,助力农户丰产增收。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1.国家级精品农业品牌培育。补助对象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持有主体及该品牌覆盖带动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支持2025年农业农村部精品农业品牌培育计划确定我省的户县葡萄、咸阳茯茶、靖边胡萝卜、安康富硒茶、柞水木耳、洛南核桃6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标增效,每个品牌补助100万元。
2.“陕农优品”产销对接。补助对象为承担或参加省级组织的产销对接、提振大宗农产品消费活动的市(区),支持在农产品集中成熟季节开展针对性强的产地行活动,借助国家级展会平台开展销地行活动,每市(区)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承担省级重点市场营销活动的市予以专项补助,其中,西安市举办全省农产品经纪人技能竞赛补助60万元,咸阳市组织“陕农优品”销区行补助100万元,榆林市组织“陕农优品”产地行补助100万元,宝鸡市、延安市、汉中市举办“陕农优品”产销对接活动,每市补助6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1.国家级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强化区域公用品牌监管保护,制定与农业品牌相关的生产标准、产品标准、管理标准,倒逼生产加工标准化。合理改进个性化包装设计,引导企业产品品牌使用区域公用品牌标识,开展品牌营销宣传推介等有关环节。
2.“陕农优品”产销对接。支持各市、县举办或牵头组织产销对接、宣传推介、提振大宗农产品消费活动,补助资金下达市级、包干使用、用完即止,具体补助由实施市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补助范围以外的其余参展费用由各市(区)农业农村局与参展企业协商处理。
(业务联系人:厅市场信息处杨典文电话:029-87321242)
十一、二轮土地延包试点
(一)建设内容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4〕82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25〕14号)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在2026年集中到期的16个试点县完成农村土地基础信息摸底核实,延包中所有涉及地块变动的承包地地块空间位置勘察、面积和“四至”测量、地块调查表、地块图、地块界址坐标的修改,平台承包信息数据汇交,承包合同网签,县镇村三级延包档案的收集管理等工作。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2026年承担延包试点相关任务的16个县(市、区),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亩均补助5元的标准测算,对开展相关工作予以适当奖补支持,由县级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统筹使用。试点地区要结合实际,做好实施过程中与中央资金的统筹协调,有条件的可在本级预算中安排合理安排资金予以保障。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主要用于二轮延包工作推进过程中基础信息摸底核实、承包信息变更、承包合同网签、档案收集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必要支出。
(业务联系人:厅政策改革处杨璇电话:029-8739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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