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一)建设内容
支持镇域聚焦一个主导产业,补齐产业关键薄弱环节,提升智能分拣、分级分割、烘干储藏、包装运销等初级加工及产地加工设施装备水平,创响乡土特色品牌,推动产镇、产村融合发展。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积极吸纳农民就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支持《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名单的通知》(陕农函〔2025〕256号)中发布,并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及农业产业化能力提升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陕农函〔2025〕926号)在绩效评价中获得良好以上的宝鸡市渭滨区八鱼镇等14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续建,每个补助100万元。
支持市级遴选推荐并通过省级评审的宝鸡市扶风县法门镇等10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每个补助300万元,补助资金分两年下达,第一年启动建设补助200万元、绩效评价良好以上的第二年将补助10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在《陕西省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环节及负面清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级指导修改完善获得批复后的最终实施方案及联农带农方案执行。资金不与其他高度关联的财政补助项目叠加支持。
(业务联系人:厅产业处丁媛媛电话:029-87319975)
七、高素质农民培育
(一)建设内容
1.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择优支持市、县级培训机构实施标准化建设,完善多功能教室、线上教学平台等,持续提升教育培训水平,夯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基础。
2.服务农业生产类田间学校。适配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配备实训必要设备设施,建设实训田块,推动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实现培训在田间、实践在基地。
3.乡土文化类实训基地。完善技艺教学、孵化、营销功能,培育懂文化、善技艺、会经营的乡土能人,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1.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补助对象为承担标准化建设任务的市、县(市、区)培训机构,每个培训机构补助80万元。
2.服务农业生产类田间学校。补助对象为承担实训任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主体,每个田间学校补助50万元。
3.乡土文化类实训基地。补助对象为能够承担乡土文化能人培育实训、技能帮扶、成果展示、联农带农等任务,自愿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管理、监督的农业文化创意类主体,每个实训基地补助2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1.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资金主要支持培训机构改善教学直接相关的培训条件,建设完善视频教学、网络信息应用等现代教学设施设备,编印培训教材(视频教材)等。不得用于装修办公室、购置日常办公用设施设备、网络及信息化系统运维费用等;不得用于通水(电)、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向培训对象、授课老师发放补助,不得用于向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发放报酬或者补助。
2.服务农业生产类田间学校。资金主要支持田间学校提升实训教学条件,包括购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耗材、聘请培训教师、编印培训资料(视频教材)等。不得用于流转土地、装修办公场所、购置单位日常办公设施设备、文化宣传、制作挂牌、网络及信息化系统运维费用等;不得用于修路、通水(电)、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向实训对象发放补助,不得用于向田间学校工作人员发放报酬或者补助。
3.乡土文化类实训基地。资金主要支持实训基地提升实训教学条件,包括购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耗材、聘请培训教师、编印培训资料(视频教材)等。不得用于流转土地、装修办公场所、购置单位日常办公设施设备、文化宣传、制作挂牌、网络及信息化系统运维费用等;不得用于修路、通水(电)、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向实训对象发放补助,不得用于向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发放报酬或者补助。
(业务联系人:厅社会事业处白婧电话:029-8721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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