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时间安排
5月,总站组织召开工作布置会,宣贯实施方案,培训调查人员,明确项目实施要求,部署调查任务。各项目参加单位细化本省(区)的实施方案,延伸培训调查员,并将调查员信息报送总站。
5月-8月,各项目参加单位按任务分工根据本地区农时和小麦种植、收获情况组织开展用户调查和田间调查。
9月20日前,各项目参加单位完成本省(区)用户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的数据录入上传,总站完成数据审核确认。
10月20日前,各项目参加单位完成本省(区)用户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的数据分析,完成各省(区)质量调查分报告和田间调查报告的草拟。
11月10日前,总站组织起草《2022年用于收割小麦的谷物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报告》、《2022年用于收割小麦的谷物联合收割机收获损失率调查报告》召开本年度质量调查情况分析会。
11月15日前,各项目参加单位上报本地区质量调查报告和田间调查报告。
11月底前,总站组织完善《2022年用于收割小麦的谷物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报告》和《2022年用于收割小麦的谷物联合收割机收获损失率调查报告》,行文上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十、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项目参加单位:
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附件:1.2022年用户调查产品及用户调查任务分工表
2.2022年田间调查产品及田间调查任务分工表
3.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4.被调查产品基本情况调查表
5.用户调查表
6.小麦联合收割机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权重表
7.谷物联合收割机收获损失率调查记录(表1-表4)
8.各省(区)质量调查报告编写内容要求
9.×省(区)小麦联合收割机收获损失率调查报告内容要求
10.项目参加单位报送质量调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