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核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监督管理,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鲁农机鉴定字〔2019〕18号)等文件规定,制定了《2021年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予以配合。
附件:2021年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方案 点击下载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1年7月9日
2021年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以下简称“证后监督”)工作,做到统一方法、明确程序、规范要求,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印发的《2021年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依据
(一)实施细则;
(二)产品鉴定时所依据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产品一致性检查依据鉴定时所依据的鉴定大纲执行);
(三)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进行(2019年4月1日之前证书标志样式按附件8格式检查)。
二、监督范围
综合考虑部省证后监督总量、年度绩效目标、本站能力及资金情况,确定2021年证后监督证书数量为26张。监督的范围为2019年由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核发的推广鉴定证书,证后监督证书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
三、监督对象及人员确定
监督对象和证后监督人员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产生。抽取过程全程记录,邀请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领导现场指导,并派本站纪检委员现场监督。
(一)监督对象的确定
利用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鉴定平台)中的证书监督检查模块,在2019年发放的225张证书中随机抽取26张证书进行监督。
(二)监督人员的确定
监督由各监督组实施。各监督组原则上由组长、组员2人组成。组长、组员借助鉴定平台中证书监督检查模块抽取。在省鉴定站管理岗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的农机鉴定员资格人员中随机抽取各组的组长,在其余省鉴定站管理岗位具有农机鉴定员资格人员中随机抽取各组的组员,由同序号组长和组员组成一个监督组。如有必要,可另配备1名技术支持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