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农机深松整地工作
(一)实施范围和任务。根据《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农办机〔2016〕2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支持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所辖17个县(市、区)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作业面积50万亩,按“大专项+任务清单”进行管理,属“指导性任务”(中央财政资金和绩效目标另文下发)。
(二)补助对象、标准和兑付要求。补助对象为按作业规范实施深松整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农场或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由于财政资金是“大专项”下达,各地要及时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争取专项资金,每亩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元,统筹制定县域范围内统一的作业补助标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兑付到户(补助对象为单位组织的必须直接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打卡时注明“X年农机深松补助”字样。
(三)实施要求。按照同部署、同落实、同核查的原则与秸秆还田工作同时推进,相关要求参考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规定执行。强化技术培训指导,提高深松质量,作业深度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间隔不超过60厘米,原则上以旱旱轮作田块为主,同一地块3年深松1次。按“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来实施。实施作业现场智能监测的,县级第三方核查比例可适当调减,但必须按规定做好政策告知、确认公示、行政抽查、资金兑付、监督检查等“规定动作”。
(四)材料报送。一是实施方案。各地及时编制实施方案(格式按苏农机科〔2018〕5号附件4)。上报省市备案时间另行通知。二是作业进度月报。《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统计表》(格式按苏农机科〔2018〕5号附件5)按时间节点报送设区市,同时在全国农机化综合管理系统中的作业信息报送管理模块(技术咨询电话400-133-9797)进行填报。设区市汇总项目县《统计表》,于8月6日、9月3日、10月8日、11月5日、12月3日当天17:00之前,通过邮箱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三是绩效自评价(年度总结)。按照文件(苏农机管〔2017〕15号)的相关要求,于12月5日前将绩效自评价、自评分表的书面及电子稿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省厅农机装备处陈建清、周忠诚,电话:025-86381106、86263026;邮箱:jsnjzbc@126.com。
附表:2020年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试点县(市、区)作业计划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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