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档案建设
推进行动工作档案包括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宣传材料、技术培训与会议记录、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监测设备企业服务协议、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单、作业合同、人工抽检记录、作业单、验收单、补助资金明细表、补助情况汇总表、进度统计表、实施效果监测记录、远程监测平台导出数据(含照片、录像、作业轨迹地图)等。档案建设与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经得起查证。
(五)加强宣传发动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以及印发实施方案、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质量标准、补助政策,调动农民开展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充分保障土地经营者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知情权。开放监测平台数据,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及时掌握其作业质量进度提供方便。有条件地区,可通过建立作业机手与农机化管理、技术部门、智能监测设备生产企业手机微信群,创新管理、培训、服务方式。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孙根松0471-6652209
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推广站
白相萍0471-4300269,0471-4303831
附件:点击下载
1、县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标准
2、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标准
3、免耕播种作业合同
附表:点击下载
1、免耕播种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
2、免耕播种作业单
3、人工抽查记录表
4、免耕播种作业验收单
5-1、内蒙古2020年保护性耕作补助资金明细表(土地经营者已支付作业费)
5-2、内蒙古2020年保护性耕作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从补助资金中扣除)
6、内蒙古2020年保护性耕作补助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