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动物防疫安全
1、建有完善的防疫消毒、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并执行良好。
2、根据当地防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免疫程序,结合免疫监测结果,适时修正、调整免疫程序。
3、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程序符合兽医业务部门的规定。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密度达100%。
4、按照兽医部门监测工作要求,结合本场饲养规模,制定年度监测计划,监测比例和抗体保护率达到国家要求。
5、建有完善的人员、车辆、畜禽、物料等出入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操作规范,并有详细记录。
八、投入品使用规范
1、建有严格的投入品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
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应符合农业部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物品。
3、使用的饲料和饲料原料应色泽一致,颗粒均匀,无发霉、变质、结块、杂质、异味、霉变、发酵、虫蛀及鼠咬。
4、兽药处方药应凭执业兽医处方进行采购,兽药使用应在动物防疫部门或兽医指导下进行,凭兽医处方用药,不擅自改变用法、用量。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
5、严禁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严禁在垃圾场或使用垃圾场物质饲养生猪。
九、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效
1、建有严格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并执行良好。2、根据不同畜种及现实条件,采用合理的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艺,能有效利用或处理全场产生的粪污或垫料。
3、畜禽舍内粪污或垫料处理及时有效,舍内空气质量及环境卫生较好,不影响畜禽健康。
4、养殖场应实行雨污分离,并保障粪污或垫料运输安全。采用排污沟或管道运输粪污,应防止外溢和渗漏,采用车辆或其他方式运输粪污或垫料的,应密闭有效,不影响环境卫生。
5、养殖场内环境良好,堆粪场、储粪(污水)池要做到不渗漏、不外溢,无粪污随意堆放和直排现象,不污染周围环境。
6、养殖场应建立臭气减控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7、有稳定且匹配的农田、园地、林地等消纳地。粪污处理采用种养结合就地利用模式的,匹配的农田、园地、林地面积按存栏量计,原则上一个生猪当量不少于0.2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