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指南(2019年修订)
一、基本条件具备
1、在农业农村部备案管理网上平台登记并取得畜禽养殖代码。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具备有效的防疫设施。
3、通过当地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要求》进行的检查认定或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4、养殖用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
二、选址布局科学
1、场址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或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
2、场区相对独立,与集中居住区、主要交通干线、其他畜禽养殖场及畜禽屠宰加工、交易场所保持合理的防疫距离。交通便利,有道路直通到场区。
3、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空气流通良好、排废排水方便、远离噪音;丘陵地区宜选择阳坡。
4、养殖场区在总体布局上做到生活区、生产区分开;畜禽饲养区与养殖废弃物处理区分开;生产区内种畜禽区、保育区与商品畜禽区分开。
5、生产区分设清洁道和污染道,互不交叉。
6、圈舍间应保持合理的间距。一般相邻两栋纵墙距离6米以上,端墙之间不少于8米,距围墙不少于3米,全封闭式畜禽舍纵墙距离可适当放宽。
7、养殖场区环境清洁卫生,整体整齐美观。场区保持合理的绿化覆盖率。有条件的场区四周及道路两侧有绿化带;畜禽舍间有不影响通风、采光的植物;办公区、生活区域按园林化要求绿化,并与场区景观相协调。家禽养殖场绿化以灌木为主,避免野鸟栖息。
三、养殖设施配套
1、畜禽圈舍面积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建筑结构牢固,内部设计科学,外观整洁协调,通风采光、保温隔热等条件良好。
2、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标准化生产设备,有自动喂料、饮水、集蛋、挤奶、清粪等养殖设备以及湿帘、风机等环境控制设备。猪场配有母猪限位栏、高位产床、仔猪保育栏等设备,蛋鸡场配有专用笼具。奶牛场配有专用牛床、管道挤奶等设备。种鸽配有专用笼具。兔场配有专用笼具、食槽、自动饮水器。
3、有满足本场防疫需要的合格防疫设施和设备,包括:场区四周的围墙或防疫沟等有效防疫隔离带、防疫标志、出入场消毒通道(室)、消毒池、消毒器具、免疫器具、专用兽医工作场地和诊疗设备等。规模猪场应建设完善车辆洗消中心、人员与物品洗消间、出猪台。
4、饲料、兽药、疫苗等不同类型的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储藏设施完备,储藏标识清晰。
5、畜禽饮用水水源稳定,水质优良。除自来水外的水源应有水质检验报告且合格。
6、畜禽圈舍配有防鼠、防虫、防蝇等设施,或委托专业机构灭鼠、灭虫。
7、建有与生产能力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纳入当地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的,应设有暂存设施。
8、建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粪污收集、储存及资源化利用等设施,位置合理,并符合防雨淋、防渗漏、防溢流要求。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应配置臭气减控设施设备。
9、电力供应充足有保障,大、中型畜禽规模养殖场要求配有备用电源。
10、配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生产区、粪污处理区等重点区域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