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管理
一、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农牧部门牵头,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牧业综合执法机构和行政审批机构分工负责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依法核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做好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管理,严格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重要节假日、重要农时和重要活动等关键时点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遏制农机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二、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争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升安全宣传效果。常态化组织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做好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农机事故处理认定。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更新升级基层农机安全监管装备,推进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强化乡村农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
三、推进驾驶培训制度改革
做好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由“资格管理”向“监督管理”的转换。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鼓励农机教学、生产、推广、社会化服务等机构发挥优势开展驾驶培训业务,解决农牧民学机难、学机不方便的问题。强化驾驶培训工作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培训质量,严把驾驶考试关口,确保农机手全面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驾驶操作技能。
专栏4 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
1.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围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遴选推荐“平安农机”示范市和示范县,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2.强化拖拉机“亮尾工程”:加强拖拉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安全检查工作,推进拖拉机运输机组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鼓励其他上路行驶的农牧业机械粘贴或装备反光标识。 3.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全面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农机淘汰更新,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牧业机械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