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满足农牧业生产对机械化的需要为目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大力推动机械化与农艺制度、智能信息技术、农牧业经营方式、农田建设相融合相适应,引领推动农机装备创新发展,延伸强化农牧业机械化产业链,加快推进农牧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优质高效转型,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机械化增产减损作用,为粮食安全和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提高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发挥机械化引领作用,促进小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发挥机械化驱动作用,拓宽农牧民就业增收空间。
——坚持政策扶持、市场主导。尊重农牧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科学制定和组织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增强公共服务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高端先进机具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充分调动农牧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坚持创新驱动、协调发展。整合产学研推用各方优势资源,提升先进农牧业机械装备的有效供给,推动运用新型农机装备,提升农机研发制造水平和推广应用效率效益,加快补上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和畜牧养殖机械化主要生产环节短板。
——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着眼于主要作物、重要养殖品种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农机、农艺、农田、农牧业经营方式协同协调,因地制宜推动产前产中产后机具配套,技术、主体、规模、机制统筹,构建高质高效全程机械化技术体系,推动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农机总动力稳定在5000万千瓦左右,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覆盖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装备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效果,农机对农牧业绿色发展支撑明显增强,机械化与信息化、智能化进一步融合,农牧业机械化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农机数据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具体指标为: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8%以上,主要农作物主产旗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经济特色作物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畜牧养殖机械化率达到50%左右,设施农业、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进一提升。农牧业机械化产业链更加稳固,农机服务总收入持续增长,农牧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时期。
展望2035年,全区农作物生产实现全过程机械化,畜禽养殖机械化水平大幅跃升,设施种植、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促进农畜产品增值能力显著增强,“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全面应用于农牧业机械化生产管理、作业监测与服务,农牧业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全覆盖,机械化全程全面和高质量支撑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的格局基本形成。
专栏1 “十四五”农牧业机械化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基期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1 | 农机总动力 | 万千瓦 | 4056.58 | 5000 | 预期性 |
2 |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 | 86.1 | 88 | 预期性 |
3 | 畜牧养殖机械化率 | % | 40.1 | 50左右 | 预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