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管要求
集团农业发展部要加强对农机鉴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快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组织农垦农机试验鉴定站公布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规范开展鉴定及其采信工作,及时公开鉴定证书、鉴定结果和产品主要技术规格参数信息。进一步加强试验鉴定(认证)证书及其采信的检验检测报告等投档资料规范性抽查,对多次或重复出现问题以及管理水平较低、违规风险较大的检测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其发放的证书(报告)不予采信,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或终止相关机构检测资质,将相关处理措施予以公开通报。
集团农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补贴资金分配调剂、补贴范围确定、补贴额测算和组织补贴机具投档、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分公司、哈尔滨有限公司农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要加强对农(牧)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重点开展农(牧)场补贴方案审核、补贴资金需求审核、政策宣贯、督导检查、违规查处等工作。农(牧)场农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要在农(牧)场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农(牧)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各级农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要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确保补贴政策实施的规范性,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各分公司、哈尔滨有限公司,各农(牧)场要全面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本方案要求,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财两部门联合查处,从严整治涉嫌虚构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骗套补贴的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工作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