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实施区域
按照“县级自愿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省级评审确定”程序,确定潞城区、浑源县、河津市、曲沃县、陵川县、阳城县、昔阳县、灵石县、清徐县、五寨县、岢岚县、岚县、兴县、怀仁市、山阴县等15个县(市、区)为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其中,浑源县为产业模式试点县,开展以秸秆能源化利用为重点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试点。河津市为农业生态区域补偿制度改革试点县,开展秸秆农膜回收利用补偿制度创设试点;潞城区为秸秆全量利用试点县,开展秸秆全域全量利用技术、模式、机制试点。
四、项目支持对象、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一)支持对象。实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以及从事秸秆专业收储、农机专业服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支持对象要适度集中,避免过于分散。
(二)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进行适当补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各项目县根据项目任务科学统筹安排,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项目县农业生态区域补偿费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设施设备费用、收储运站(点)费用、田间作业费用、离田加工利用费用、终端监测设备费用、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及示范观摩现场会等费用。
五、重点工作
(一)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和产业模式试点。在潞城区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以全域全量利用为目标,根据县域秸秆产生量及地域分布,统筹规划产业发展布局,科学确定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比例和秸秆离田“五化”利用比例,优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合理布局秸秆产业和收储运站点,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市场化利用主体发展,完善秸秆禁烧等全量利用保障政策,推动秸秆全域全量利用。在浑源县大力推动以秸秆能源化为重点的产业化利用,打破秸秆离田利用障碍瓶颈,拓展延伸产业链条,支持收储运体系建设和市场化主体壮大发展,构建可持续运行的产业发展模式。
(二)开展农业生态区域补偿制度改革试点。在河津市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区域补偿制度,开展秸秆农膜回收利用区域补偿制度试点,建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秸秆农膜回收利用效果挂钩机制,围绕主要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利用和农膜回收及利用等关键环节,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对实施秸秆利用和农膜回收及利用的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建立考核机制,围绕补偿制度落地建立工作推动、政策扶持、技术服务的保障机制,围绕政策实施效果建立评估机制,促进秸秆农膜回收利用一体化推进目标实现。
(三)提升秸秆还田质量水平。以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开展秸秆还田技术示范,制定秸秆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规范,优化机具配置,推广使用新型高效秸秆粉碎机、深翻机、旋耕机等新型农机具。大力推广秸秆粉碎旋耕还田、粉碎深翻还田等机械化还田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覆盖少免耕、秸秆异地覆盖、秸秆堆沤腐熟等还田技术,结合农田残膜回收、深松整地、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艺措施,提高直接还田质量。支持、鼓励作业农机安装机载物联网终端系统和建设农机作业物联网县级管理平台。
(四)推动秸秆离田高值利用。围绕秸秆离田利用,支持一批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发展,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对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生产、饲料加工、生物质能发电、生物质清洁供暖、秸秆沼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食用菌种植、秸秆清洁制浆、秸秆工业原料加工等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专用机械设备给予购置补贴,并按照秸秆离田利用量给予适当秸秆离田利用补助。
一是推进离田肥料化利用。结合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动,鼓励和支持大型畜禽场或有机肥生产企业购置秸秆处理和生产有机肥装备,建设秸秆粪污有机肥生产线,扩大秸秆生产有机肥消纳量。
二是推进饲料化利用。积极推进“粮改饲”,发展种植青贮玉米品种,推广秸秆青(黄)贮、压块、膨化、揉丝等秸秆饲料加工技术,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加工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提升秸秆饲料供给能力。
三是推进燃料化利用。围绕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重点在能源革命试点综合改革区域或适宜区域打造一批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扶持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打捆直燃集中供暖、沼气工程、热解炭气联产、固化成型燃料加工和生物质发电,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清洁取暖炉具。
四是推进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大力发展以玉米、小麦秸秆为主要原料的食用菌规模化生产和育苗基质生产,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规模。鼓励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造纸、新型建材、复合材料、降解膜、餐具等加工产业,延伸秸秆利用产业链条,提高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