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要求,特制订《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附件:
津农委计财〔2021〕1号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点击下载附件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点击下载附件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要求,特制订《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附件
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
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精神,通过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将小农户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对接,加快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助推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自愿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二是坚持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引导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化。
三是优先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支持水稻生产托管服务,聚焦服务小站稻振兴。
(三)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指标31.08万亩,覆盖我市5%以上的作物播面。根据我市水稻、玉米、小麦生产数据和各区申报农业生产托管需求,由蓟州区等8个区具体实施农业生产托管任务,任务分配见《天津市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资金分配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