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创新改革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
(四)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具体程序和要求由各区确定。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要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
市级和区级农机管理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办法、通知等)、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区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及落实情况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六)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市、区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区级农机管理部门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市级农机管理部门视调查情况及区级农机管理部门建议,可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视情况抄送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同时,要将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处理情况报农业部。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各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登录入口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布情况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汇总:各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变化情况数据对比(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9, 63, 200); text-decoration: none;">
扫描二维码,收藏农机补贴查询系统,随时随地用手机查询农机补贴目录
2017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