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局)和省政府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有关精神,结合《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规发〔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落实的补充通知》(晋农规发〔2024〕4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的落实,为加力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惠及三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补贴范围
在《通知》和《补充通知》规定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基础上,再扩大报废补贴范围,由上年的14个种类扩大至25个种类,具体为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8类属国家规定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犁、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青(黄)饲料收获机、打(压)捆机、薯类收获机、深松机(含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饲料混合机、微耕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根(茎)类收获机和根(块)茎种子播种机等17个属扩大报废补贴范围。
二、提高补贴标准
继续实施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和根(块)茎种子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的,按照提高标准后的报废补贴额执行。新增的农机种类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和残值等因素确定。
报废并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在《通知》明确的补贴额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报废并更新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以上三类机具设备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设备为前提。
报废并更新的同种类机具应选择先进适用的机具,原则上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中选取。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和植保无人机的更新补贴标准按照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规定执行,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更新标准及其它种类机具报废补贴标准见附件。
三、严格资金管理
要管好用好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以及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新购补贴兑付。纳入报废种类的25种机具的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的更新补贴优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包括省级配套)兑付,超出部分由财政部门统一进行余缺调剂。要进一步优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加快补贴报废兑付,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及时完成录入和兑付。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的日期,应限于同一年度,但不区分报废、更新先后顺序。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报废补贴农机数量。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报废补贴申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不限制报废台数。
四、优化工作流程
对于涉及机动车类的农业机械由经商务部门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自愿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探索建立分散回收、集中拆解机制。办理报废补贴申领手续时,未提供机具拆解影像资料的,回收拆解企业应按规定拆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派至少2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所有报废机具拆解过程要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拆解档案须长期保存。
对于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和植保无人机,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回收企业资格进行单独审查,确保报废设备唯一性及数据安全,同时鼓励有资质、有能力的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企业或生产企业设置以上三类机具的回收网点。
五、简化办补手续
按照实事求是、真实有效的原则,允许机具实际拥有人书面承诺印证来源清楚合法(禁止要求基层组织出具证明的行为)。对手续齐全的牌证类管理机具,严格履行牌证注销手续。对农机监理系统已注册登记,但因牌证缺失、铭牌损毁、发动机更换、多年未检和多次转卖等造成的信息不全,致使无法注销牌证手续的牌证类管理机具,允许通过农机监理系统及档案核实机具信息,核查出的牌证号、铭牌、发动机号码及功率、车架/底盘号等机具信息,作为报废补贴申办依据;对农机监理系统未注册登记的,按机具实有铭牌或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等单一身份认定信息申办报废补贴。对非牌证类管理机具,机具铭牌信息损毁、无铭牌无型号的,允许对报废机具种类予以编号登记并喷涂到机身作为报废补贴申办依据,但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监销并留存拆解影像资料。对补贴档次有异议的,依据机具身份认定信息按就低原则确定补贴标准。事故损毁的农业机械,允许办理报废补贴,可通过农机管理服务有关系统查询有关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强化工作举措
各市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原则,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明确本市具体工作举措,并指导所辖县(市、区)抓好落实,各县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导小组的作用,遇到重大问题时要集体研究解决。要立足便民利民和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强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体系建设,加快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培育和网点布局;加力开展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机制创新,鼓励根据实际将回收环节和拆解环节分开。要强化政策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紧盯机具回收、机具核验、报废拆解、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信息造假、以小充大报废、一机多地报废、单机多次报废、废件拼机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
本通知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件:山西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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