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十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
市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督办等工作。
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使用、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接受监督。同时,强化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经县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同级保障的原则,根据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量情况,在本级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机补政策宣传、进行购机情况公示、建立机补信息档案、开展机具审核抽查、监督机补政策的落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省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组织管理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要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05]11号)和《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要制定和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二是要严格执行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企业和补贴产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三是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将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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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程序、审核时限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条件的县要建立农机补贴受理服务大厅,实行集体办公、阳光操作。四是全面应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并与财政部门信息共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五是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六是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能力。今年,市、县两级都要分批进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要通过政策实施,推动我省农机工业科技进步、提高制造水平。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促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丘陵山区和贫困山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
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今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将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政策、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企业、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个人隐私部分)、各县资金使用的动态情况等信息实时进行汇总和公示,要求各市县要在年初就将这些信息与当地的农廉网、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进行链接,保证公示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各地也要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各级部门有关农机购置补贴的文件签发5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附件6),接受社会监督。
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