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九、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的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
已申请补贴但尚未领取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到县农机、财政部门提出退货申请,由两部门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处办理退货手续。
已领取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县财政,经县农机、财政部门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处办理退货手续。
县级农机部门应及时在“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已经退货的“补贴资金申请表”等进行作废。
十、成立农机购置补贴领导组
组 长:张 荣 市农机中心主任
副组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安信 市纪检委农廉室主任
董培文 市农机中心正处党组成员
成 员:吴艾青 市农机中心副主任
王敬东 市农机中心副主任
贺桂香 市农机中心副主任
韩耀龙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张润岁 市农机中心监察室主任
王 磊 市农机中心办公室主任
阿善武 市农机中心管理站站长
徐俊伟 市农机质量投诉站站长
高云新 市农机中心管理站副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1.办公室
主 任:董培文
副主任:阿善武
高云新
韩耀龙
杨艳霞
成 员:安月云 马 杰 李贵明
2.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培文
副组长:郭安信
张润岁
成 员:王 磊 杨艳霞
市财政局农业科、市纪检委农廉室等有关人员组成。
市农机中心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市、县两级农机部门工作职责
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督办等工作。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范围、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接受监督。同时,强化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经县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