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在政府网站或专属网站上开通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全面公开信息,免费提供服务,确保专栏有效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明确专人进行补贴信息维护,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实行购后公示制度,补贴对象购买补贴机具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将购机户所购买机型、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全县范围内公示不得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信息(格式见附件5)及落实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要按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有报必查。
市、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软件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视调查情况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省级视调查情况及市、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建议,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视情况抄送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七、方案与总结报送
各实施县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补贴实施方案,报市级农机管理、财政部门审核后印发执行,并抄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各直管县(市)方案直接报省级。
各市要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和省财政厅农业处。
农机深松、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须按有关规定单独报送。
附件:
1、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
3、河北省“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操作流程
4、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