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全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供给”的目标要求,中央财政资金重点补贴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所需机具,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提升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我省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择了11大类35个小类99个品目(详见附件1),列入我省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
为突出政策普惠性,各实施县特别是粮食主产县要选择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至少一种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主要包括:3行及以上自走式玉米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深松机(包括联合整地机)、深松施肥播种机、小麦免耕播种机、节水灌溉设备、薯类收获机、粮食烘干机、机动喷雾喷粉机、动力(喷杆式、风送式)喷雾机、90马力及以上四驱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各实施县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购机需求测算,预留补贴资金,确保敞开补贴;有条件的实施县可以按照补贴资金规模与购机需求量匹配一致的原则,选择补贴范围内全部品目敞开补贴。
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挖掘机、秧盘、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网围栏、保温被和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不得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对于单台(套)补贴额低于200元的机具不列入我省补贴范围。
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农民购机、用机。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并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为防止出现同类机具补贴额差距过大,通用类机具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发布。我省结合本地农机产品市场售价情况,在不高于最高补贴额的基础上,确定本省通用类农机产品的补贴额。
对于非通用类机具,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及河北省非通用类机具分类分档办法确定补贴额。对于部分涉及多省需求的机具分档及补贴额由相关省共同协商确定。通用类及非通用类机具具体补贴额将在《2015-2017年河北省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另发)中标注。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60万元。
各实施县要组织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调查摸底,密切关注补贴产品市场供需及价格变化情况,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或需求趋于饱和的,要及时上报省级,省级将适时调低此档机具补贴额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情况。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公布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各实施县确定补贴对象时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及农民、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予以优先补贴,兼顾农业企业。要根据本地补贴资金规模和农机作业量,对每一类补贴对象特别是农业企业享受补贴的农机具台(套)数合理设置上限。
补贴产品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各实施县农机管理部门要继续实行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与经销商脱钩,即补贴对象到农机管理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经销商不参与补贴操作流程。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