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扎实推进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2021年,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0亿元,比2020年增加20亿元,第一批142.48亿元资金已于去年10月份提前下达各省,余下资金也将很快下达。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好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抓早抓实,落细落小,确保政策实施及时平稳有序,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
(一)尽快制定实施方案。《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在保持上一轮政策实施框架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稳重点、扩范围、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和实施要求,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程序、资金安排、时间节点、工作要求以及与上轮政策有关工作的衔接安排等,及早公布实施。
(二)密切部门沟通。农机购置补贴由农财两部共管,农业农村部门侧重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侧重资金管理,两部门分工不分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资金分配、实施方案制定、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确定、创新试点、违规查处等方面明确分工,完善工作细则,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全方位开展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培训,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当前重点聚焦两个方面,一要抓紧开展基层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政策实施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意识。二要强化对产销企业的培训,讲清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引导企业规范参与政策实施。
(四)加快实施进度。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尽快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县,指导各县优先向上年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兑付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要及时发布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组织开展补贴机具投档,开通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方便农民随时提交补贴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贴申请审核、补贴资金兑付等相关工作,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五)注重防控系统风险。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紧抓廉政风险防控不放松,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将其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始终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统筹用好取消补贴资质、列入黑名单和实行罚款等处理措施,严密防控打击失信企业采取以小套大、以次充好等方式骗套补贴资金等严重违规行为。
(六)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要大力推广使用智能终端设备,并要确保机具作业数据的安全。要及时确定办理服务系统、投档平台、“三合一”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持续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同志们,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开启的一年,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高效的执行,奋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新局面,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为“十四五”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