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补贴日期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机具核验日期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补贴资金兑付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详情】
现将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202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共1326个)进行公告,同时导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详情】
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2022年第二批)共有1179款产品,已导入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最多延长办理时限至2023年6月30日。【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严肃性、时效性和便捷性,现将限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详情】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2022年10月14日(含)前购置的机具(以购机发票时间为准)按原分档参数和补贴额审核办理补贴。【详情】
因维护升级需要,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31日,将定时开启、关闭2021-2023年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具体时间【详情】
我县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有序办理于2022年10月12日开始受理。请购机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以前的购机户前来办理。【详情】
我省拟针对部分重点机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三合一”办理方式(即“皖事通”农机补贴申领服务+二维码+物联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详情】
因维护升级需要,2022年9月30日18点至10月8日9点关闭2021-2023年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详情】
我市将于2022年9月30日19:00-2022年10月8日9:00期间对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北京农机补贴”手机APP进行升级维护【详情】
决定继续延长补贴资质到期产品的补贴办理时限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在补贴资质有效期满前生产及购置的机具按规定办理补贴。【详情】
经研究决定,轮式拖拉机执行《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服务系统中轮式拖拉机补贴额调整衔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711号)规【详情】
自治区将对“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进行升级。【详情】
预计恢复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上午【详情】
关于取消补贴资格后的产品在我省仍办理补贴异常情况处理意见的通知【详情】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对涉事生产企业所有补贴产品进行重点监控,如若发现违规行为,要依规从严【详情】
为进一步稳定政策实施预期,保障购机者合法权益,决定继续延长补贴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理时限,允许在补贴资质有效期满前购置的机具申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