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详情】
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向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详情】
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截止时限为2023年6月30日。【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详情】
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实名、书面反馈我处,同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便于后期进一步沟【详情】
国三农机产品补贴资质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含),2022年12月1日(含)后购置的柴油农业机械(以发票日期为准),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最多延长办理时限至2023年6月30日。【详情】
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中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简称“国四”)。【详情】
《四川省2022-2023年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备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3日。【详情】
现向各区县征集我市累加补贴机具品目种类范围。请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填报“累加补贴机具品目征集表”(附件),于10月27日前报送至【详情】
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便捷高效实施,提高农户购机补贴资金申领满意度,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详情】
为落实国家环保要求,2022年12月1日起,将不再发放“国三”排放产品的鉴定证书。【详情】
期间,共收到136家企业的526个型号的产品。经过初审和行业专家评审,最终遴选出适用于丘陵山区的114家企业的312个型号的农业机械产品,【详情】
因维护升级需要,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31日,将定时开启、关闭2021-2023年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具体时间【详情】
轮式拖拉机省级累加补贴标准在中央补贴额的基础上,按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的50%进行累加补贴。【详情】
我省拟针对部分重点机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三合一”办理方式(即“皖事通”农机补贴申领服务+二维码+物联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详情】
我站拟对各地2021—2022年度农机自动导航驾驶系统安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企业及型号名单附后),请各地将两年来已安装的数量和年底前计【详情】
现场演示产品主要为技术成熟、安全高效、先进适用的丘陵山区和水田特色动力机械,产品可涉及整地、开沟、旋耕、耙地、撒肥、水田打浆、【详情】
决定继续延长补贴资质到期产品的补贴办理时限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在补贴资质有效期满前生产及购置的机具按规定办理补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