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结构调整耕地轮作补贴
一、补贴对象
开展轮作的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及测算依据
补贴标准为150元/亩,可以采取资金补贴、实物补贴和资金+实物补贴等形式。
三、申报流程
——在已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地块开展轮作;
——开展轮作的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需与当地乡(镇)政府签订轮作协议;
——上报轮作地块的四至信息;
——核实确认的轮作地块和补贴面积需登记公示;
——补贴兑付:到农户的补贴款经财政部门同意由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发放,其他种植主体的补贴款由财政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发放;实物补贴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后发放。
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发放给个人部分)
一、补贴对象:
个人自建卫生户厕的农户。统建卫生户厕的农户,按照各地明确的具体方式进行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测算依据:
由各县(市、区)具体细化确定。
三、申报流程:
由各县(市、区)具体细化确定。
四、以下情形不得申报本项目:
1.前期已经享受过相关户厕改造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并且户厕已经达到卫生厕所标准的农户,不再重复进行补助。
2.家中已经有1座及以上卫生户厕,再新改造建设卫生户厕的,不再进行补助。
3.自建户厕质量不合格,未达到卫生厕所标准,未通过验收。
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
一、补贴对象:
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
二、补贴标准及测算依据:
统一执行国家标准,即:草原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
三、申报流程:
以村组为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做好补奖面积申报,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并在自然村以户为单位按规定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户草原面积、人口、补奖资金等事项;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农业农村、财政、林草部门审核。县级农业农村、财政、林草部门审核后,形成补奖资金兑付实施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并报省、州(市)级农业农村、财政、林草部门备案。
农机购置补贴(个人部分)
一、补贴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全省范围内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额度详见补贴额一览表。
三、办理流程:
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1.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
2.补贴对象自主购置补贴机具信息表中相关机具后办理补贴申请(提供购机机具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或者使用自己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下载安装“云南购机补贴App”,然后按提示要求自行办理补贴申请)
3.补贴申请信息核验,农业农村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
4.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农业农村部门将在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到农户的补贴款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其他购机者的补贴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发放。(拟稿人:苏源审稿人: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