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一、补贴对象
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及测算依据
补贴标准,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年的补贴资金规模(包括当年省下达中央资金、上年结转资金)、确认的实际种粮补贴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一个标准)。测算依据,以实际种粮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测算依据。
三、补贴申报发放流程:
——面积申报:种粮农户(主体)据实申报种粮补贴面积→村委会(社区)初核→种粮农户(主体)签字认可→村委会(社区)签字盖章报乡镇(街道)。
——面积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包括种粮主体姓名、身份证号、种粮面积等,核实面积与申报面积不一致的,需主体签字确认)→确认种粮补贴面积→利用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等信息平台公示。
——数据审核:乡镇(街道)公示确认种粮补贴面积→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对象信息、补贴发放面积数据等抽查审核→提交财政部门复核。
——补贴兑付:财政部门发送补贴发放数据和资金支付指令→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民→金融机构短信通知补贴对象。
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
一、补贴对象
糖料甘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二、补贴标准及测算依据:
补贴标准依据《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按当年新植面积每亩补贴350元,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每亩补贴170元、机械化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每亩补贴20元、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每亩补助25元、机械化联合收获作业每亩补贴30元、机收甘蔗运输每吨补贴15元、蔗叶机械粉碎作业每亩补贴20元。省级测算分配下达资金,由省农业农村厅依据计划任务、年度榨季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规模提出分配建议,提交省财政厅审定下达。
三、补贴申报发放流程:
——补贴申报:由种植主体,按榨季实际完成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种植面积和机械化作业(机械化深翻开沟面积、机械化无人机统防统治面积、机械化中耕培土面积、机械化联合收获甘蔗数量、机收甘蔗运输数量、蔗叶机械粉碎面积)数量申报补贴。
——补贴审批: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补贴,每年8月底前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制糖企业验收→制定补贴发放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机械化作业补贴,由糖厂农务人员现场核实→30日内提交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审批。
——补贴发放: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种植面积和机械化作业补贴,到农户的补贴款经财政部门同意由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发放,其他种植主体的补贴款由财政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