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传媒|资讯中心

科乐收农业机械贸易(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广告
科乐收农业机械(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机资讯网 > 补贴 > 补贴政策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7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内容字号:

五、补贴产品及投档企业条件

耕整打塘机和辣椒除柄机补贴产品投档需取得鉴定机构提供的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证书。温室大棚补贴产品投档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补贴产品条件

1.补贴产品的用地符合当地设施农业用地有关要求;

2.补贴产品用于作物种植,符合《云南省农用连栋温室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见附件1)设计要求,符合设施农业标准化、宜机化发展方向;

3.温室大棚设计使用年限、荷载取值、构件用材、制造、安装等符合国内相关标准;

4.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建造企业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号、安装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标牌;

5.设有农业机械出入门和通道,满足机械化作业要求;

6.至少拥有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整机发明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者评价证明之一,应当取得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依据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安全性证明,应当提供同类型产品在本地区可靠应用的用户证明材料(用户使用效果证明)等。

(二)补贴产品标准

补贴试点的新产品实行定额补贴(见附件3)。连栋塑料膜温室起补轴线面积为1000平方米(含),连栋玻璃温室起补轴线面积为700平方米(含)。

(三)投档企业条件

1.本方案下发前相同类型的温室大棚推广应用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且投入生产使用1年及以上;

2.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农业设施、温室大棚建造等生产和经营相关内容;

4.能够为用户提供温室大棚骨架加工、现场安装等全程服务,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钢结构施工三级以上的资质,有设计能力和自有加工车间,并在云南省设立售后服务中心;

5.自愿完成温室大棚投档,纳入试点补贴范围,并承诺承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6.承诺竣工验收按NY/T1420-2007《温室工程质量验收通则》的规定执行,提供温室使用说明书,进行用户培训(重点对防范风、雪、雨等自然灾害以及机械设备使用、电气设备使用、防火等进行培训),并形成验收记录。

六、新产品实地验证

自愿参与补贴试点的温室大棚建造企业,应主动向已建成温室大棚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实地验证申请。每个企业至少提供3个在云南省已经建成的温室大棚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温室大棚建设合同、施工图纸、竣工图、发票、竣工验收报告等。

根据温室大棚建造企业提出的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科研单位等对辖区内建成的温室大棚开展实地验证工作,并填写《云南省温室大棚实地验证表》(见附件4)作为投档佐证资料。

文章关键词: 云南 农机 新产品 补贴
如本文内容涉及版权或真实性问题,请与本站编辑部(tougao@nongji360.com)联络。
新闻热线:010-62278600/62276900。责任编辑:孙雪珍。
大田农社
大田传媒 大田电商 大田金融 大田保险 大田物联 大田信息
大田传媒旗下
农机360网 精耕杯 配洽会 市场研究
大田旗下网站
农机360网 农机O2O商城 普惠三农
帮助中心
帮你选购 帮你贷款 帮你维权 注册登录
关于大田
关于我们 农机生态服务 农业生态服务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用户指南
  • 客服QQ
    1716904881
  • 企业邮箱
    service@nongji360.com
  • 服务热线
    4008-3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