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细化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要统筹做好农机报废更新与农机购置补贴的相互衔接,结合地方实际,合理优化办理程序,提高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
(二)强化信息公开。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让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切实发挥实效。要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对享受报废补贴的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按年度对受益机主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对实施方案、补贴额度、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优化服务便民。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预约办理、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鼓励县级探索开展远程监控报废回收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报废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办理效率。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降低机主报废补贴申办成本。允许机主购买与报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要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和机主,参照《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各地要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
各州(市)要指导辖区县(市、区),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县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并抄报市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州(市)要加强实施进度统计分析,做好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开展半年和全年总结分析,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分别上报半年和全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总结。
附件:
1.云南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云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确认表
附表1:
云南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 机型 | 类别 | 报废补贴额(元) |
1 | 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000 |
20-50马力(含) | 3500 | ||
50-80马力(含) | 7000 | ||
80-100马力(含) | 10000 | ||
100马力以上 | 12000 | ||
2 | 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
3 | 自走式半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含)以上 | 7200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 17500 | ||
4 | 自走式 玉米联合收割机 | 2行 | 7200 |
3行 | 12500 | ||
4行及以上 | 20000 | ||
5 | 悬挂式 玉米联合收割机 | 1-2行 | 3000 |
3-4行 | 5500 | ||
6 | 水稻插秧机 | 4行手扶步进式 | 1300 |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 1700 | ||
4行四轮乘坐式 | 5000 | ||
6行四轮乘坐式 | 8000 | ||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 | 1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