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激励运用
对认定的服务中心给予以下的激励:
(一)由省农业农村厅命名并授牌。
(二)在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智能农机装备提升示范)中优先安排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涉农项目资金中对服务中心购买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机装备给予累加补助。
(三)优先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综合奖补试点范围,对认定的服务中心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联合收获、农用高效植保、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等4个作业环节的,给予作业补贴。
(四)优先纳入现代农业园区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支持范围。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服务中心认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核查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强化对服务中心发展指引和认定工作的指导,确保认定的服务中心发挥农机服务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参与核实、认定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专家及第三方机构应当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服务中心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采取摘牌、取消或暂停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政策资格,列入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等措施处理。
附件:1.四川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申报表
2.提交认定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