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补贴产品分类分档及补贴额确定,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一)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对补贴产品进行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测算,提出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测算建议后,报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初审;
(二)经市农委分管领导同意后,市农委农机装备处组织专家组,对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的测算结果进行审议,并形成专家组审议意见;
(三)市农委农机装备处牵头起草专家组审议工作报告,并连同专家组审议意见报委分管领导审阅;
(四)市农委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向社会发布公告;
(五)政策实施周期内,如有补贴产品分类分档及补贴额需要调整的,按上述程序重新组织研究。
(六)补贴产品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测算原则上依据上年补贴系统数据同档主流产品市场销售均价进行,测算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同时要加强与周边省份沟通协商,保持分档和补贴额相对统一稳定,避免年度间、省际间差距过大;
第十二条 补贴产品分类归档管理及产品录入系统,根据需求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一)发布通知。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通过重庆市农机化信息网(或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发布补贴产品自助归档通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参与自助归档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
(二)形式审核。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后,开展形式审核工作;
(三)产品资质。产品应获得农业机械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四)专家审议。市农委农机装备处负责组织成立专家组,由专家组对通过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形式审核后的产品进行分类归档审议,并提出分类归档审议意见;
(五)集中公示。市农委农机装备处牵头起草专家组审议工作报告,并连同专家组意见报委分管领导审阅后,将分类归档情况在重庆市农机化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六)开展复审。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对公示反馈意见及申报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市农委农机装备处牵头组织召开专家组复审会,对公示反馈的产品分类归档意见和情况进行再次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七)结果确定。市农委农机装备处牵头起草专家组复审会议工作报告,并连同专家组意见报委分管领导审定,对公示无异议的产品,正式确定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
(八)发布公告。市农委以文件形式对被正式确定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发布公告;
(九)录入系统。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依据公告,将补贴产品相关数据及参数录入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十)档案管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企业申报的分类归档材料及专家组审议意见做好归档保存工作。
第十三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根据农、财两部有关工作要求,对各区县(自治县)农机推广机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考核,并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一)启动工作。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根据年度工作情况,适时下发工作通知,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全市开展考核工作;
(二)自评自考。区县(自治县)农机推广机构根据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要求内容,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按照时限要求上报;
(三)市级考核。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汇总各地自评报告,组成市级评审组,开展初审、复审和实地抽查工作;评审组按照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制订的评分原则,对各地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形成综合性评审报告,报告需说明扣分原因、存在问题等;
(四)汇总报告。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汇总评审组工作报告和考核结果,报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及分管领导审定;
(五)结果运用。根据市农委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和有关要求,综合运用考核结果。
第四章 风险管控
第十四条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要存在下列风险点: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风险点是程序不严谨、不规范、不切实际,补贴范围确定存在较大随意性。
(二)补贴产品分类分档及补贴额确定。风险点是程序不严谨、不规范;基础数据不全面、不准确;测算范围不适当、测算方法不科学;实际情况不清、脱离实际;容易出现随意性。
(三)补贴资金预算下达。风险点是存在较大随意性,未能及时满足各地需求。
(四)补贴产品分类归档。风险点是收受企业好处或违反相关工作规定。
(五)补贴产品管理及系统录入。风险点是程序不严谨、工作不规范和不实行制衡控制机制,容易形成工作纰漏。
(六)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风险点是延伸绩效管理考评针对性不强,过程不规范,结果不客观。
(七)违规行为查处和举报投诉处理。风险点是收受企业好处,对反映问题的举报投诉不开展调查核实,对已查实的违规问题不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防范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风险,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一)综合考虑我市地形地貌特点、产业导向、绿色生态发展要求、技术进步程度、机具监管难度、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成效等因素科学研究和确定,并结合实际加强调研,不断创新完善和动态调整,力求科学、审慎确定补贴范围。
(二)组织专家结合上述所列因素对新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具品目进行评估,把相对成熟且经评估合格后的机具品目纳入补贴范围。
第十六条 防范补贴产品分类分档及补贴额确定风险,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一)力求全面客观。组织专家组对补贴产品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测算结果进行审议,力求客观公正,符合我市实际;
(二)落实反馈机制。对补贴产品分类分档及补贴额专家审议结果,由市农委审定后,向社会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