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助对象、补助条件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种植经营者,即从事种植业的个人(含农民、农场职工及其他居民等自然人)、种植大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垦农场、司法(监狱)农场、华侨农场及农业企业等。
种植经营者选用安装有作业信息化监测设备的拖拉机及配套深松机进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且作业信息能够真实有效上传至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监测平台(数据库)的,优先享受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
各县(市、区)对自治区直属各级农垦农场、司法(监狱)农场和华侨农场申办作业补助资金要平等对待,如发现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自治区将扣减相应县(市、区)的补助资金额度,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补助条件。
1.补助耕地类型:甘蔗、香蕉、玉米、花生、马铃薯、木薯、淮山、蚕桑、烟草、果蔬等粮经作物种植耕地,优先安排甘蔗“双高”基地作业补助。
2.作业补助面积:每个补助对象申请作业补助面积的起止数量,由各地自行决定。
(三)补助标准。
1.采用深松机(含浅翻深松机、自走式粉垄深耕深松机)进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作业深度≥35cm的,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亩补助50元;
2.采用深松机(含浅翻深松机、自走式粉垄深耕深松机)进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25≤作业深度<35cm的,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亩补助30元。
三、作业模式和作业质量
(一)作业模式。
本实施方案所称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有如下三种模式:
1.深松机深松+旋耕(或耙耕)作业。使用拖拉机配套深松机和旋耕机或圆盘耙等机具,对土壤分别进行一横一纵两遍的深松和一横一纵的旋耕(或耙耕)碎土、平整作业。
2.浅翻深松机深松+旋耕(或耙耕)作业。使用拖拉机配套浅翻深松机和旋耕机或圆盘耙等机具,对土壤分别进行一横或一纵(即一遍)的浅翻深松和一横一纵的旋耕(或耙耕)碎土、平整作业。
3.自走式粉垄深耕深松机深松作业。使用自走式粉垄深耕深松机,对土壤进行一次性完成深松和碎土、平整作业。
(二)作业质量。
1.作业深度要求。
(1)甘蔗、香蕉等作物种植地深松作业深度≥35cm;
(2)其他作物种植地深松作业深度为≥25cm;
(3)旋耕(或耙耕)整地作业深度达15-25cm。
2.平整碎土要求。
深松整地作业后,地块要达到深、平、细、实,打破犁底层,裂沟要合墒弥平,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碎,没有漏耕,深浅一致,符合农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