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农机(农垦)、财政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县政府(农垦)领导牵头,成立财政、农机及其他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合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加强监管,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接受监督。各级农机部门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省级(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重点做好补贴政策制定、宣传培训、监督指导、信息公开等工作,各市县(农垦)农机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受理审核、机具核查、过程监管、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省农业厅审核备案。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审核和兑付补贴资金。
(二)信息公开,做好宣传: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窗口作用,公开公平透明操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各项管理制度、办理流程、举报监督机构、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查处情况等;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确保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切实发挥政策宣传和公众监督作用。
(三)规范操作,严惩违规。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全面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农财两部的《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县(农垦)要认真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岗位分清、职责到人、流程清楚、监督到位”,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规范完成购机补贴工作各项流程。各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动态抽查制度和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做到有人负责、有本记录、有诉有查,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切实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各市县(农垦)农机管理部门可视调查情况对违规经销商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视调查情况及市县(农垦)农机管理部门建议,对违规企业和经销商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并视情况抄送移交相应部门。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送农业部。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六)保障经费,做好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提供不少于本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规模3%~5%的组织管理经费保障,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政策宣传、建档、公示、监督检查、机具核查检查劳务等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及时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企业承诺落实情况和查核购机者的举报投诉反映,督促和协调企业和经销商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和售后服务工作。市县财政部门加强监管,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九、方案形成及总结报送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购机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购机补贴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各市县(农垦)农机管理部门按要求完成以下各项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与下年资金分配挂钩,并向全省通报公布。
一是各市县(农垦)根据本指导意见研究细化本市县(农垦)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操作性。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
二是各市县(农垦)农机部门建立补贴机具抽查检查制度,每季度对农民购机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检查,重点检查补贴机具在用情况、产品售后服务情况、机具购买价格、经销商经营及售后服务等情况,填写附表4并及时上报省农机化管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对农民投诉量大的产品和经销商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整改处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三是各市县(农垦)农机管理部门应于12月15日前对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送至省农机化管理局、省财政厅农业处。实施情况总结应包括中央、省级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资金。
四是及时结算补贴资金。结算资金明细表和汇总表(系统导出)及时上报省农机局备案。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农垦)农机管理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年度内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人信息(系统导出)及落实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网上公布(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同时报送省农机局。
附件:
1.海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15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附件1:
海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1大类33小类78品目)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1.1耕地机械 | 1.1.1翻转犁 | |
1.1.2旋耕机 | ||
1.1.3耕整机(水田、旱田) | ||
1.1.4微耕机 | ||
1.1.5田园管理机 | ||
1.1.6开沟机(器) | ||
1.1.7深松机 | ||
1.2整地机械 | 1.2.1圆盘耙 | |
1.2.2驱动耙 | ||
1.2.3起垄机 | ||
1.2.4灭茬机 | ||
2.1播种机械 | 2.1.1条播机 | |
2.1.2穴播机 | ||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 ||
2.2育苗机械设备 | ||
2.2.3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 ||
2.3栽植机械 | 2.3.2水稻插秧机 | |
2.3.4甘蔗种植机 | ||
2.4施肥机械 | 2.4.1施肥机(化肥) | |
2.4.2撒肥机(厩肥) | ||
2.4.4中耕追肥机 | ||
2.5地膜机械 | 2.5.1地膜覆盖机 | |
2.5.2残膜回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