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计财字〔2026〕34号--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加力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的通知.pdf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加力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的通知
青农计财字[2026]34号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力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加快促进农机装备
结构优化调整,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力实施“优机优补”
(一)“优机优补”实施范围。聚焦有助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水平、满足农业生产急需等要求,将国家明确的播种机、主要粮油作物收获机械、高端智能和丘陵山区适用拖拉机等主流机具纳入“优机优补”范围。高端智能拖拉机纳入第一批“优机优补”范围,后续可根据实施情况增加优机优补机具种类,增加种类不超过6类。
(二)“优机”产品选定与退出。“优机”产品的选定和退出,采信山东省结果。“优机”产品技术要求和选定、退出流程参见《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评选指引》《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成本效益评价指引》《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质量承诺指引》《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抽样调查指引》(见附件3—6)。生产企业须签署“优机”产品承诺书并上传青岛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产销企业须与购机主体签订“优机”应用质量和可靠性承诺协议,报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管理。
(三)“优机”产品补贴标准和资金管理。“优机优补”补贴额一览表与山东省一致,先行发布第一批高端智能拖拉机补贴额(见附件1)。同一农民年度内限申请1台,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限申请2台。“优机优补”补贴资金从农机购臵与应用补贴资金中统筹解决,2026年资金总量不超过600万元,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以申请日期为准),超出资金总量的申请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补贴额。
二、加快推进“有进有出”
(一)加快国产化替代短板创新机具有序列补。重点支持农机装备补短板,对短板机具目录范围内取得研发突破、亟需熟化定型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农机装备,通过农机创新产品、特定补贴支持等政策措施,推动将更多有利于国产化替代的短板、创新机具加快纳入补贴范围。在现有大葱收获机、辣椒除柄机两类农机创新产品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增补贴机具种类。
(二)加快过时落后机具补贴退坡退出。将我市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应用量少的4个机具品目以及10个机具品目的部分档次产品纳入第一批退坡退出产品目录,其中,秸秆还田整地播种机品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退出补贴范围;拉幕(卷帘)设备、湿帘降温设备、水井钻机等3个机具品目以及旋耕机、微型耕耘机、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条播机、穴播机、旋耕播种机、田园管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饲料(草)粉碎机、增氧机等10个机具品目的部分档次产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退坡补贴额,以录入申请时间为准,至2026年12月31日退出补贴范围。“退坡退出”补贴额一览表与山东省一致(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与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严格落实《2024—2026年青岛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办理要求,推动“优机优补”“有进有出”政策高效有序实施,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警示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全力营造研发、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良好工作氛围。加强风险防控,强化信息化监管,做好“优机”作业监测,及时预警、核查和处置各类异常情形,严防骗补套补等行为。
附件:1.青岛市农机购臵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一览表(第一批)
2.青岛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退坡退出”一览表(第一批)
3.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评选指引
4.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成本效益评价指引
5.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质量承诺指引
6.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抽样调查指引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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