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责任分工。自治区负责制定全区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区域,分解任务指标,开展督导考核。各市负责督促落实推广面积和相关政策,协助开展督导考核。任务县(市、区)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推广面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牵头负责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工作,制定总体方案,分解下达推广任务和补助资金,组织开展督导考核;厅种业管理处和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具体负责开展种子调度,制定玉米、大豆种子供应保障方案;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自治区农机中心具体负责制定农业机械保障方案,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农机具改进生产和农机作业培训;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技术培训和指导、技术模式试验示范和集成创新、数据统计、日常调度,协助厅种植业管理处组织开展督导考核;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制定施肥技术方案,指导开展科学施肥;自治区植保站具体负责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制定病虫害防治技术方案,指导各地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强化培训指导。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的技术指导服务机制,由自治区农科院、自治区农机中心、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自治区植保站、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有关专家组成自治区专家组,实行专家包片制,负责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小组,配合自治区专家组细化完善分区域技术指导意见,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尽快掌握技术要领,积极筛选出一批区域性强、丰产性好、经济效益高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模式,为下一步扩大种植做好技术储备。
(五)强化督导考核。自治区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纳入粮食生产责任制考核重点工作。各市、县(市、区)要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资金、技术和面积落实到位,建立县级负责、乡镇监管、新型主体落实的运行机制,健全种植档案、补助台账,主要登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地块、种植面积,散户连片种植达30亩以上,也要登记在册,开展精准指导。各县(市、区)要及时将种植地块相关信息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将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落实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相关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挪用、套取等违规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和举办培训、召开现场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加强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一田多收、稳粮增收,一种多效、用养结合,一季多用、前景广阔”等优势的宣传,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推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由资源竞争向资源共享转变、由粮豆争地向粮豆共享转变、由用养分离向用养结合转变,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通过典型示范、新闻报道等方式扩大宣传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相关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联系人:甘锐桓,联系电话:0771-5858602、19968231133。请各市收集任务县(市、区)实施方案,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附件:1.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任务分解表
2.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协调领导小组
3.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自治区级专家指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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