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成为引领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标杆
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已经进入了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突出规范农民合作社组织行为的立法导向。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修订印发了《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开展国家、省、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印发了《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等文件,为我国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和依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把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作为指导服务的核心任务,把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作为绩效评价的首要标准。农民合作社500强作为行业的标杆,着力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农民合作社500强中有28.4%的合作社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其中中部地区国家级示范社占比达29.7%。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是合作社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折射与集中体现,也是合作社发展规范与否的重要评判标准。农民合作社500强基本都建立了成员账户,实行按交易额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盈余分配制度。
表4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示范社情况单位:家、%
5.规模优势明显,成为政府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有力抓手
农民合作社是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力量。农民合作社500强经济实力强、规模大,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实践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农民合作社500强在以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方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方面作用突出。2020年平均每家合作社播种面积为7863.3亩,比2019年提高25.4%,其中东北地区人均耕地面积大,合作社播种面积也最大,平均每个合作社播种面积超过1万亩,达10727.5亩。通过全程化、规模化服务带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立足大国小农基本国情农情,中国农业将主要依赖农业各环节服务规模的扩大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实现农业规模经济,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超90万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16亿亩次。农民合作社500强在服务规模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73家服务业合作社平均耕种收等服务面积达19166.2亩,是农民合作社500强平均耕种收等服务面积的2.4倍。
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民合作社在推动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通过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用地用电等政策支持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500强中有54.2%的合作社在2020年获得了财政补贴,比2019年高出2.8个百分点。农民合作社500强平均每家合作社获得财政补贴42.8万元,较2019年提高了37.4%,其中西部地区合作社平均获得的财政补贴金额最高,达到51.4万元。
图4获得财政补贴情况单位:家、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