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传媒|资讯中心

科乐收农业机械贸易(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广告
科乐收农业机械(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机资讯网 > 补贴 > 补贴政策 > 吉林省关于印发《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关于印发《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5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内容字号:

五、资金分配与使用

(一)资金分配。结合各地补贴资金需求计划和上年资金使用结算情况,不突破县级需求上限前提下,省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采用因素法测算分配资金,对资金结转量大、政策实施风险高、资金使用效益低的市县调减资金规模。省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定期调度和发布各市县资金使用进度,督促相关市县优先使用结转资金,督促预算执行较慢市县加快使用。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市县需求资金的余缺调剂,重点将实施进度低于序时进度市县的补贴资金调增给已出现供需缺口的市

县,确保不发生资金大量结转,促进资金使用实现两年动态紧平衡。

(二)资金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农机购置补贴属约束性任务,补贴资金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省级财政依法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进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探索创新补贴资金使用与管理方式,实施作业补贴、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承租补助等补贴方式。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20〕31号)执行。省里支持建设的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购置机具继续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六、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发布实施规定。省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各地按要求发布本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

(二)组织机具投档。省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组织开展形式审核,公示公布投档结果,并导入办理服务系统。

(三)受理补贴申请。申请办理补贴的机具,原则上为当年购置、当年办理、当年有效。新购置机具当年12月31日前未录入系统或录入未通过核验的原则上不予补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照,再办理补贴。对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畜牧机械、基本农田建设机械及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的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对个人当年购置机具数量3台及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数量6台及以上的,要根据购机者购置补贴机具的数量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是否与其生产实际需要相符合、是否与其实际购机能力相匹配三个方面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据实补贴。对补贴对象省内跨地区经营的,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合法证明,可以在生产经营所在地购置补贴机具并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具体由县(市、区)细化要求,结合实际操作。

(四)补贴录入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相关县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积极探索利用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办理补贴。

(五)审验公示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县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六)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级报告资金供需情况。

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文章关键词: 吉林 农机 购置补贴
如本文内容涉及版权或真实性问题,请与本站编辑部(tougao@nongji360.com)联络。
新闻热线:010-62278600/62276900。责任编辑:蔡璐。
大田农社
大田传媒 大田电商 大田金融 大田保险 大田物联 大田信息
大田传媒旗下
农机360网 精耕杯 配洽会 市场研究
大田旗下网站
农机360网 农机O2O商城 普惠三农
帮助中心
帮你选购 帮你贷款 帮你维权 注册登录
关于大田
关于我们 农机生态服务 农业生态服务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用户指南
  • 客服QQ
    1716904881
  • 企业邮箱
    service@nongji360.com
  • 服务热线
    4008-3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