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区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稳定相关补贴岗位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意识。深入落实区县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审核监管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要加强绩效管理,形成管理闭环,切实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二)创新鉴定,强化支撑。市农业农村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农机企业申请鉴定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证前核查证后监督,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新能源农机(混合动力或电动等重点机具)、大型高端智能绿色重点机具的鉴定任务。我市鉴定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外省有鉴定能力的机构鉴定,并组织相关鉴定机构和农业农村部门及农机推广机构开展全流程监管。用好工业系统检验检测体系成果,联合有关部门加快提升农机试验鉴定(认证)及检验检测能力,加强鉴定(认证)证书及其采信的检验检测报告等投档资料规范性抽查,对多次或重复出现问题以及违规风险较大的鉴定(认证)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要建立健全鉴定(认证)补贴联动机制,对鉴定(认证)过程中发现的粗制滥造、可靠性差、适用性差、涉嫌非农用等异常情形,要及时形成工作清单,加强对有关企业的跟踪监管,严把鉴定(认证)证书发放关口;对在我市销售使用的补贴机具进行抽查核验,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同时采取封闭措施,商财政部门后,暂停受理相关产品的补贴申请,并将相关情况发送有关鉴定(认证)机构。
(三)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探索建立加快补贴资金兑付的新机制,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及时兑付。依托办理服务系统动态分析基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申请具体时限,及时预警和定期通报超时办理行为,督促各区县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料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要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加快农机试验鉴定(认证)及检验检测、机具投档、牌证管理、补贴资金申领等环节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财政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办〔2024〕21号)和重庆市财政局等12部门《关于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9号)要求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和公开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利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乡镇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将补贴依据文件、补贴政策清单、补贴申报指南、补贴申报和发放信息、咨询投诉渠道等内容公开到村级。通过补贴政策信息上门、指导服务上门等,全方位开展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要及时主动回应购机者关注的重点事项,正确引导舆论,稳定购机者预期,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企业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健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认真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渝农规〔2022〕1号)等相关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多部门联动,完善市、县(自治县、区)、乡(镇、街)三级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更加严格实施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区县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绩效水平,对于以往年度结转结余较大,兑现补贴进度偏慢的区县,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委将在当年及时收回资金并重新分配。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牵头,其他部门支持的联合查处和省际联动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有力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各区县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结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
有关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23-12316、89133208(市农业农村委)
023-67909982(市农机总站)
补贴系统:023-67909982(市农机总站)
产品投档:023-67909980(市农机总站)
质量投诉:023-49876370(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
投诉举报:023-89133208(市农业农村委)
023-67909950(市农机总站)
材料报送:023-89133208(市农业农村委)
023-67172697(市财政局)
附件:1.重庆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重庆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