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农发〔2024〕2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有关驻黔单位,省残疾人联合会、省科学技术协会:
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经省各有关单位协商一致同意,现将《贵州省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19日
贵州省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23〕5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具有贵州特色的农业农村标准体系更加优化,地方标准供给结构更加合理,标准化示范作用显著增强,农业农村标准的实施效果显著提高,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基本形成,标准化支撑和服务乡村振兴的作用日益凸显。
——地方标准供给结构更加合理。《贵州乡村振兴标准体系》《贵州省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标准体系》《贵州林草地方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研制《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认证标准》,完善《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制修订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公共服务领域地方标准累计700项左右;新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迭代更新更加及时。
——标准化示范作用显著增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8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个、农业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3个、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10个、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个、国家级屠宰标准化示范场3个;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6个、农机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示范基地101个、屠宰标准化场15个;创建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升示范项目10个。
——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基本形成。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和各项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支撑乡村振兴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标准推广实施、标准化服务水平显著增强,标准化服务乡村振兴的效能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