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优补政策之始及推进状况
优机优补政策最早正式提出是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中,当时的提法是“突出优机优补”,“充分发挥政策实施的导向作用”。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完善农机性能评价机制,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同时,也指明了未来农机购置补贴执行的主要方向。
2023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一拖党委书记、董事长刘继国提出《关于加快实施农业机械“优机优补”的建议》,他表示,目前农机行业还存在着农机装备产业水平不高、产品研发制造能力亟待加强、国内企业大型高端智能化产品短缺等问题。他建议,以“优机优补”为方向,增加200马力及以上全自动变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拖拉机的分类分档,提高补贴标准,鼓励企业对短板弱项装备及“卡脖子”技术的研发应用。
目前,各省都在尝试推行优机优补政策,逐步降低拖拉机等产品的补贴额度,安徽省2023年已将将拖拉机补贴比例降低至15%。内蒙古首次明确,将功率段低于50马力的轮式拖拉机,调整出补贴目录。
农机购置补贴采信认证升级
随着优机优补政策推进提上日程,农机购置补贴对于农机鉴定标准、采信认证提出了新需求。
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农机购置补贴采信认证结果工作研讨会上,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党委书记刘旭指出,“量、质、效、能”将是今后采信认证的指引,要扩大发证数量、提升工作质量、强化注重实效、加强能力建设。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政策规划处处长李伟表示,农机购置补贴今后将以优机优补、工厂条件审查、成套设备补贴、“三合一”系统使用、金融创新和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为抓手的工作思路,提出了“优机”要从产品性能、工厂条件和使用情况三个维度评价的工作要求。
在今年两会上,刘继国提出:对现有拖拉机生产企业工厂条件审核标准进行升级,加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能力、试验测试能力、制造工艺保障能力、智能化应用等方面评审,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逐步实现国内农机全产业链的均衡发展。
2022年以来推出的工厂生产条件自愿性审核,为优机优补贴提供了通道。工厂条件审核标准正在成为执行优机优补政策的一个必要条件。
据了解,西藏第一个明确表示对通过拖拉机生产条件自愿性审核的企业,给予额外补贴。青海也发明文表示,对通过工厂条件审核的企业,轮式拖拉机给予额外50%的省级累加补贴。现在,多数农机生产企业,特别是拖拉机生产企业正在积极的申请通过生产条件自愿性审核认证。近期,英轩重工、山东悍沃农业装备等优秀企业已经陆续通过审核,成为通过第二批工厂生产条件自愿性审核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