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走过了20个年头,在推动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促进作用。据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我国已成为世界农机生产大国,农机装备总量接近2亿台(套),总动力达到10.78亿千瓦,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2%。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二十年里,我国农业机械化率不断提升,全国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从2000年的32%提升至2022年的72%,实现质的飞跃。当然,随着中国农机工业发展、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机需求已从量变提升到质变,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时期、新目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指引、导向、作用将发生变化。2023年是《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最后一年,未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有何变化?让我们按图索骥,窥探一二吧。
优机优补将成为农机购置补贴执行主旋律
《河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在补贴资质方面着力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通过大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重点加快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条件步伐,尽快列入补贴范围;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创新农机产品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予以支持。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做到“有升有降”。提高重点区域水稻插(抛)秧机、重型免耕播种机、玉米籽粒收获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丘陵山区特色农业发展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补贴额测算比例,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或档次补贴标准。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补贴重点已经从落户、常规农机范围向高端农机、薄弱环节农机具、智能农机方向倾斜,鼓励创新性农机产品获得补贴资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提高政策效能,持续推进优机优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2023年将围绕全省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突出“优机优补”、公开公平的原则和有关程序,保重点机具补贴,及时下调机具的补贴额。
2022年12月16日,宁夏农机管理部门发文指出:试点累加补贴轮式拖拉机“优机优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宁夏销售并通过工厂条件审核取得审查报告的轮式拖拉机,购机者购置后,自治区财政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按中央补贴额的10%进行累加补贴。
2022年9月30日,青海省农机管理部门发文指出:按照“优机优补”的原则,在青海省开展轮式拖拉机省级累加补贴,轮式拖拉机省级累加补贴标准在中央补贴额的基础上,按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的50%进行累加补贴。
2022年7月18日,西藏农机管理部门发文指出:探索开展累加补贴轮式拖拉机“优机优补”工作,对8月31日前通过投档审核且用户已购买的累加补贴轮式拖拉机产品,可继续受理累加补贴申请并按程序兑付资金。
可见,从2022年起,多省已经启动优机优补政策,把推动农业机械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生产效率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执行的主要方向,成为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