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技术模式和作业质量
(一)技术模式
深松采取单一深松或复式联合深松作业。各地应根据本地土壤状况、气候和自然条件、种植制度、农艺要求以及机具配备等情况,按照节本增效和保障作业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作业技术模式。
深松作业原则上以秋季为主,在确保农艺要求、种植质量、作业质量和作业效果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选择在春季、苗期进行深松作业。各地可结合实际,根据土壤状况、气候条件、作物种类、种植制度、农艺要求等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深松作业周期,同一地块一年内不得进行重复深松作业。
(二)作业质量
深松作业应能打破犁底层。深松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25厘米以上。如果采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深松行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配置合理,符合当地种植形式,深松行间距基本均匀,符合当地农艺要求,深浅基本一致,无明显漏松。
六、补助标准
结合省下达我市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根据各地2021年指导性计划面积等因素,按照大连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应用因素法将资金切块下达各地。各地综合考虑本地工作计划、地理条件、技术模式、成本费用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标准,每亩作业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0元。鼓励各地超指导性计划完成本年度深松作业补助面积。
七、实施程序
(一)计划下达
根据各地自主申报和省下达我市指导性计划,市提出2021年实施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指导性计划(详见附件)。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各地实际补助面积应以实际作业和最终验收合格的面积为准。
(二)计划落实
各地应结合实际,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实施对象承担作业任务。实施对象要按照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签订的《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合同》开展深松作业工作。
实施对象在自有耕地(流转耕地)实施作业的,应具有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的有效凭证;实施代耕作业的,应具有实施对象和代耕对象双方签订的代耕作业合同有效凭证;代耕作业结束后,代耕对象要对实施对象实施的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和作业价格等情况以有效方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在补助计划安排上,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和技术结合,将农机深松整地项目与保护性耕作项目统筹考虑,优先在实施保护性耕作地域地块安排实施农机深松整地项目,推动深松整地与保护性耕作集成应用、同向发力。
(三)核实验收和监督检查
各地要制定具体的核实验收工作方案,按照市制定的作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要求,组织力量,对实施对象开展的作业补助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核实验收。实施对象作业结束后,应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实施对象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签定的作业补助合同、自有耕地(流转耕地)有效凭证、实施对象与代耕对象双方签订的代耕作业有效合同、代耕对象验收有效凭证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可不予组织核实验收。市将通过聘请中介机构或采取其他方式,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各地结合实际,可采取人工核查、第三方核查或信息化监测技术等方式强化核实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在人工抽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在远程监测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作业补助地块基本实现信息化远程监测。对于采取信息化远程监测技术方式进行核实验收的,要随机抽取一定比例面积进行人工核实,综合判定核实验收结果,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保质、安全、高效。核实验收材料要完整齐全,及时归档。
(四)补助资金兑付
作业补助项目实施工作要遵循先作业后补助、经验收和公示后再兑现补助资金的方式进行。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实际作业并经核实验收合格的实施对象。对于代耕作业的,实施对象应在农机作业每亩实际作业价格中扣除补助部分后与雇机对象签订议定价格和收取作业费用。